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14日10:00。
预计会期0.5天。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除现场投票方式外,不设其他投票方式。
(五)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1月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六)会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学研大厦A407室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谢江先生因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事项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银行”)申请 2000 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为三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江先生拟就该综合授信向银行提供担保,担保内容包括:个人房产抵押及个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事项以公司、关联方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10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8-055)。
(二)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租用关联方办公用房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满足本公司(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水爱派”)、控股子公司澳斯派克(北京)景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斯派克”)经营和发展需要,清水爱派、澳斯派克拟向关联方北京清水永华科技有限公司租用办公用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10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8-055)。
(三)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并结合未来业务发展需要,需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原第一章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学研大厦A407室。
修改为: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大厦)8层802-A01(暂定,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未有修改。
(四)审议《关于提高公司委托理财的额度及期限的议案》
《关于提高公司委托理财的额度及期限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高公司委托理财的额度及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6)。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1、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4、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传真或上门方式进行登记,不受理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年11月12日-11月13日10:00-16: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学研大厦A407室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淑俭
联系电话:010-62780880
传真:010-6278078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学研大厦A407室
邮编:100084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如有临时提案请于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