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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4-25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2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学研大厦A407室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人,代表公司股东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2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审议《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审议《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审议通过《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15年度》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审议《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 年3 月3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6-00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1.议案内容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 年3 月3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6-00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审议《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状况和未来可持续协调发展的需求,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现拟定如下分配预案:2015年利润不分配、不转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审议《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审议《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九)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方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1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方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 年3 月3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16-01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43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关联股东谢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9,568,000股。
(十)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1.议案内容
《关于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 年3 月3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告编号:2016-01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43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关联股东谢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回避表决股数9,568,000股。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将对于在公司发展方向及公司业绩上有突出表现,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的员工认定为核心员工,现拟提名以下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顾荣明、刘学彻、罗凌、杨阳、李世永、谢春莉、张雷、刘军、于晨芳、张卫玲、李林、崔靖昭、郑宇、李东梅、颜雪洲、彭黄姬、许跃、桂东海、李伟欣、刘秀泽、张灿、王亮、吕海霞、杨伟勤、孙晶,共计25人。
与本议案相关的《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 年3 月3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1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并结合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章程》的注册资本、高级管理人员定义、股东大会审议标准、董事会通知方式及监事会通知方式等条款进行修改,增加股东对发行的股份不享有优先认购权的条款。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审议《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审议《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审议《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关于〈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 年3 月3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6-01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8,944,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关联股东郭红政、杨铮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回避表决股数1,056,000股。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审议《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王铮律师、姚淑娴律师
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