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程序履行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6年9月29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杨铮先生、赵力明女士为公司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
本次会议召开1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实际到会股东19人。到会人持有公司股份19,063,000股,占股份总数的82.73%,会议由董事长谢江主持。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同意股数19,063,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二)被任免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新任董事杨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2,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62%;新任董事赵力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4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1.04%。
(三)任命/免职的原因
原董事郭红政先生、朱爱霞女士因故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成员一职,需重新任命董事。
二、上述人员的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人数的影响
该任命使公司董事会人数不低于最低法定人数。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杨铮先生、赵力明女士长期工作在第一线,该任命有利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