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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6-03-31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6年3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由李东梅主持,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应到职工代表40人,实到40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为了鼓励和稳定公司未来发展具有核心作用的员工,董事会提名顾荣明、刘学彻、罗凌、杨阳、李世永、谢春莉、张雷、刘军、于晨芳、张卫玲、李林、崔靖昭、郑宇、李东梅、颜雪洲、彭黄姬、许跃、桂东海、李伟欣、刘秀泽、张灿、王亮、吕海霞、杨伟勤、孙晶等25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
  上述核心员工提名已于2016年3月24日上午9:00至2016年3月31日上午9:00向公司全体员工公示并征求意见,全体员工均对上述提名员工作为公司核心员工无异议。
二、会议议案情况
   公司职工代表一致表决同意通过《关于提名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认定以下25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顾荣明、刘学彻、罗凌、杨阳、李世永、谢春莉、张雷、刘军、于晨芳、张卫玲、李林、崔靖昭、郑宇、李东梅、颜雪洲、彭黄姬、许跃、桂东海、李伟欣、刘秀泽、张灿、王亮、吕海霞、杨伟勤、孙晶。
2.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4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2016年3月31日)


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