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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7-03-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7年3月24日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由刘秀泽主持,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应到职工代表41人,实到4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为了鼓励和稳定公司未来发展具有核心作用的员工,董事会提名王鑫、刘晏晏、孙锋、段浩、胡欣、王贵生、董占国、刘海、刘党科、李明阳等10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 上述核心员工提名已于2017年3月23日上午11:00至2017年3月24日下午15:00向公司全体员工公示并征求意见,全体员工均对上述提名员工作为公司核心员工无异议。
二、会议议案情况
公司职工代表一致表决同意通过《关于提名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7-008
1.议案内容
认定以下10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王鑫、刘晏晏、孙锋、段浩、胡欣、王贵生、董占国、刘海、刘党科、李明阳。
2.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4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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