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程序履行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7年5月5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杨欣为公司项目总监,任职期限为2017年5月5日至2018年4月。
本次会议已提前于会议召开日11天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实际到会董事5人。到会人持有公司股份16,998,000股,占股份总数的73.77%,会议由董事长谢江先生主持。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被任免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该任命项目总监杨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64,000股,占公司股本的1.58%。
杨欣,男,1974年0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11月至2008年2月任美国GUND公司建筑师;2010年9月至2011年5月任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副总建筑师;2011年5月至2012年3月任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总建筑师;2012年3月至2015年1月任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月至2015年3月31日任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项目总监;2015年4月1日至2016年7月13日任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总监;2014年11月21日至2016年2月1日兼任澳斯派克(北京)景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6年2月2日至2017年4月12日任澳斯派克(北京)景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董事。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12月30日发布的《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公司董事会核查了新任项目总监杨欣先生是否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被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情形,经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http://shixin.court.gov.cn/)、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http://zhixing.court.gov.cn/search/)、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止本公告日,杨欣先生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被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情形。
(三)任命/免职的原因
因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需要。
二、上述人员的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人数的影响
上述管理人员任命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成员人数。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项目总监负责公司的施工项目及施工图设计项目的规范化运作,通过这次任命,有利于布局公司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的规范化运作水平。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杨欣先生简历;
(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公告;
(四)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
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