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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2017-07-05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7年7月3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由刘秀泽主持,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应到职工代表40人,实到40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大会决定免去刘小凤女士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职务,任命戴天姣女士为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任免事项已于2017年6月28日向公司全体员工公示并征求意见,全体员工均对上述任免事项无异议。
二、会议议案情况
公司职工代表一致表决同意通过《关于任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免去刘小凤女士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职务,任命戴天姣女士为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戴天姣,女,198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烟台大学建筑学专业本科学历。2010年7月10日至2011年6月30日任山东圣凯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职员;2011年7月20日至2015年3月31日任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助理建筑师;2015年4月1日至2017年6月21日任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助理建筑师;2017年6月22日至今任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
2.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4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