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程序履行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17年7月3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
免去刘小凤女士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职务。
选举戴天姣女士为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会议召开5日前以书面公告方式通知全体员工,实际到会职工代表40人。到会人持有公司股份161,000股,占股份总数的0.70%,会议由刘秀泽先生主持。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4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被任免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该免职职工代表监事刘小凤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02%;
该任命职工代表监事戴天姣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
戴天姣,女,198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烟台大学建筑学专业本科学历。2010年7月10日至2011年6月30日任山东圣凯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职员;2011年7月20日至2015年3月31日任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助理建筑师;2015年4月1日至2017年6月21日任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助理建筑师;2017年6月22日至今任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12月30日发布的《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新任职工代表监事戴天姣女士是否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被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情形,经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http://shixin.court.gov.cn/)、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http://zhixing.court.gov.cn/search/)、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止本公告日,戴天姣女士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被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情形。
(三)任命/免职的原因
因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需要。
二、上述人员的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对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的影响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的任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公司监事会的成员人数。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的任免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公告;
(三)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
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