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9月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学研大厦A407室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江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18,781,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37%。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提高公司委托理财的额度及期限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用公司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但随着公司规模扩张,总资产、净资产及流动资金的不断增加,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提高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额度及期限,获取额外的资金收益。内容详见2017年8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关于提高公司委托理财的额度及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8,78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17年6月30 日,公司资本公积为38,013,132.86元,未分配利润为17,550,428.20元。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和资本公积金的实际情况,考虑到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同时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进行权益分派,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25,252,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25,252,000 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送现金2,525,200.00元。内容详见2017年8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8,78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2017年上半年权益分派实施后,需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第一章第五条、第三章第十七条作相应修改。
2017年上半年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将发生变化,公司根据权益分派实施后的股本变化及其他变化事宜,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未有修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8,78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四)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公司近年来的持续高速发展、公司管理层工作量的大幅增加以及薪酬市场化的要求,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原薪酬基础上,上下浮动不超过50%的范围内,结合管理层所负责具体工作事务的情况,自主确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8,78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