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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17-11-17
根据《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在不影响2017年第一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下简称“理财产品”)。在不超过前述额度的情况下,自董事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根据《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该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7年3月27日披露了《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该方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该次实际发行股份数量为2,21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每股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100,000元。该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6月1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7)第110ZC0156号)。公司于2017年7月4日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4046号)。
公司已就该次股票发行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南路支行开立了账号为699504433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在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之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二、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概述
 1、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择适当时机,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有效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滚动购买理财产品。
3、购买额度
公司拟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到期后,本金及收益返回募集资金专户。
4、决策程序
2017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实施方式
在购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全权办理购买理财产品具体事宜,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6、资金来源
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2017年第一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之暂时闲置部分,资金来源合法。
7、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购买的理财产品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影响
1、理财产品投资的目的
公司适时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投资收益,增加股东投资回报。
2、存在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为防范风险,公司会安排财务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3、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备查文件
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