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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换届公告
2018-03-21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程序履行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8年3月21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谢江先生、王淑俭先生、程刚先生、赵力明女士、杨铮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次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实际到会股东13人。到会人持有公司股份36,986,000股,占股份总数的73.23%,会议由谢江先生主持。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同意股数36,98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二)被任免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该任命董事谢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144,000股,占公司股本的37.91%;
该任命董事王淑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58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15.01%;
该任命董事程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57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11.03%;
该任命董事赵力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8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1.35%;
该任命董事杨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84,000股,占公司股本的1.16%。
(三)任命/免职的原因
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选举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经公司核查,谢江先生、王淑俭先生、程刚先生、赵力明女士、杨铮先生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按照法律和监管要求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上述人员的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人数的影响
此次换届选举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相关规定。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动属正常换届选 举,保证了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 良影响。
三、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