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20
一、 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4月19日,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 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18)第110ZA4671号】,2017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18,040,865.90】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6,241,714.6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3,393,048.78】元。
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考虑到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同时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拟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送现金2,525,200.00元。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计算结果为准。个人股东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公司股东应缴税费按照《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
三、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2018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本利润分配预案拟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
四、 其他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一)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